在房地产交易中,有很多专业名词,不同的排列顺序代表了不同的含义,比如认房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这些名称究竟都是什么意思呢?
很简单,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相应地,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指的是看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因此,这三个名词对应的三种贷款认定方式,就可以这样理解:
1.认房认贷:就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也就是说,只要出现了以下这四种情况,无论出现的是哪一种,再次买房,都将被认定为二套房,且按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
A.某人全款买了一套房,没有从银行贷款
B.某人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以及还清了
C.某人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
D.某人贷款买了一套房,后将房子卖掉了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此人全款买了房子后又卖掉了,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再次买房则被认定首套房,另外在某些城市,对于有买房记录但无贷款或贷款还清的,再次买房首付比例则介于首套和二套之间,按实际城市政策为准)
2.认房不认贷: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无还清,再买房,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银行办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贷款记录。
3.认贷不认房:不再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要还清首套贷款,再次贷款也将按照首套房认定。
大多数城市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是“认贷不认房”,住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
①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②借款人本人和配偶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
③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另外,由于不同城市政策不同,甚至同城市不同地区都可能有所差异,所以,还是要看各个地方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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