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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告别“毛坯房”!5月1日起,崇明在郊区中率先试点全装修交房!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时代12    时间: 2019-5-28 10:18
标题: 告别“毛坯房”!5月1日起,崇明在郊区中率先试点全装修交房!
本帖最后由 大时代12 于 2019-5-28 10:20 编辑

为打造绿色发展的“上海样本”,市住建委与崇明区共同制订《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施行,要求崇明区的新建商品住宅(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以及保障性住房中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应实行全装修交付。这意味着,崇明的“毛坯房”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全装修将成“绿色建筑”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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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建委的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凡出让的本市新建商品房建设用地,外环线以内的城区全装修住宅面积占新建商品住宅面积(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的比例应达到 100%,郊区则设定了相应的目标。此次,崇明区实现新建商品住宅100%全装修交付,将是本市郊区中的第一家。

何谓全装修住宅?

全装修住宅是指新建住宅交付使用前,套内和公共部位的固定面、设备管线及开关插座等全部装修并安装完成,厨房和卫生间的固定设施安装到位的住宅。



全装修并不是简单的毛坯房加装修。全装修住宅项目应采用建筑、装修一体化设计,预埋机电、管线等内装设计必须同步到位。


全装修房厨房中应有:灶具、洗涤池、操作台、排油烟机、电器插座、顶灯(防水、防尘型)、冰箱位及接口等;


全装修房卫生间内应有:浴缸或淋浴器、便器、洗面盆、镜(箱)、镜灯、排风扇(风道)、电器插座、顶灯(防水型)等。


此外,建设单位在全装修住宅项目预(销)售中,必须在《上海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条款中,约定全装修房的总价,并在附件中注明装修标准、所使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的品牌、型号。样板房可以作为装修交付标准的参照。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相关法规和《上海市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装修工程的质量最低保修期限,按国家及本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鼓励、倡导引入全装修住房的质量保险机制。


还有市民表示担忧,购房成本会不会因此变高了?


单纯和毛坯房相比,全装修房的价格会略有增加,但和自己装修相比,增幅并不大。业主购买全装修房的成本包括房屋总价和部分硬装的装修费用,全装修住宅的建造和装修一体化,能有效缩减后期业主自己装修的成本。如果存在质量问题,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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