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商务部发表文章称,2018年8月30日,美国Autel Robotic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出申请,指控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无人机及其组件(Unmanned Aerial Vehicl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ITC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337调查,是指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根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Tariff Act of 1930)第337节(简称“337条款”)及相关修正案进行的调查,旨在禁止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例如,2016年3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平衡车产品337调查的最终裁决书,部分未经许可的中国平衡车品牌因此失去了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据经济观察网统计,2016年,美国方面针对中国公司发起的337调查数量明显增加,仅上半年337调查的数量就达到83起,而2015年同时期的调查数量是22起。近三年间,美方对中方的337调查主要集中在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产品。 此次起诉大疆的Autel Robotics公司看似美国公司,事实上却是深圳道通智能的美国子公司(下称“道通科技”)。道通科技成立于2004年,2014年成立深圳市道通智能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涉足无人机市场。2015年7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道通科技提交的A股中小板上市申请材料,但已于2017年7月终止IPO审查。 值得一提的是,道通科技在2013年曾获得中兴合创的数千万元融资,而中兴合创是中兴维先通设备有限公司旗下的基金。 公开信息显示,早在今年4月,Autel Robotics已经在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大疆旗下的三家公司提起诉讼,称大疆侵犯了其2项美国发明专利权。 当时涉及的发明专利权分别为7979174号和9260184号,前者为“自动载具速度的自动规划和调节”,后者为“紧凑型无人旋转飞行器”。道通表示,大疆推出的多款无人机侵犯了上述专利,并要求法院判给损害赔偿金、合理费用以及“故意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以补偿大疆“侵权”给道通造成的损失。 根据自媒体“知产力”的查询,上述两项专利均为Autel Robotics对外收购而来,其中专利7979174购自霍尼韦尔,而9260184专利购自加拿大一家名为“Draganfly Innovations Inc.”的无人机公司。 此外,道通科技还曾经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华盛顿西区联邦地区法院对大疆就专利侵权提起过诉讼。 对于这次诉讼,大疆方面暂时没有进行公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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